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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论格局一、关于格局的概念问题
对于八字格局的概念,学术界认识不一,有人说格局就是格局,不必分格与局;有人说格是格,局是局,格与局有区别。细论起来,格局紧密相联,但又有区别。沈氏《论财格》时说“财格之贵局不一”。论财格取运时亦说“财格取运,即以财格所就之局,分而配之。”论印绶取运时亦说“印格取运,即以印格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"。论食神、伤官、七煞、建禄格取运时,都套用这句公式类话的。前面说格,后面论局。可见,子平命理中,格和局是有区别的,格为大,局为小,格下面还是分局的。如“财格”,下面还有“财格所就之局”。何为“财格所就之局”?就是财格中的“财旺生官格”(以官为相)、“财用食生格”(食神为相)、“财格佩印格”(以印为相)、“用食而兼用印”(食神与印同为相)、“财用伤官”(伤官为相)、“财带煞而去煞留财”(以去煞之神为相)、“财用煞印”(以煞印为相)等等具体格局。如正官格是格,但正官格中有官喜财印格、正官配印格、官喜财生格、弃官就食等不同的局。
但习惯上,我们把局也统称为格局,甚至简称为格,如官印相生格,甲己化土格,乙庚化金格,从煞格,从财格等,严格说它们本来都是局,但习惯上却没有人叫局的,都叫格。沈氏也不是严格分开讲的,在《子平真诠》论财格中,他老人家就讲:“财旺生官者,……贵格也”,把财格之一局也说成了格。故在对待格局概念的问题上,我们只要明白格局的内涵,知道格与局的关系就好了。还是按习惯来,统称格局,简称“格”,亦好。中国传统文化中,好多事,约定俗成的,比刻意规划的还有法律效力。
所以,严格地说,格局是分的,格中有局,格是局的总纲,局是 格的辖属,格是局的上级,局是格是下属。如果格是省,那么局就是所辖之厅局、市州;格是县,局就是下面所辖之乡镇、局办。格是单位,局就是内设科室。定格以用神为纲,专寻月令;定局以相神为目,辅佐用神。格有用无相,只是一个用神;局却有用有相,有喜有忌,各种组合皆有。“伤用甚于伤身,伤相甚于伤用”,相无用则格破也。
二、格局的划分
八字格局,有正格与外格之分。正格中,一般命书将正格分为八格,即:正官格、七煞格、正财格、偏财格、正印格、偏印格、食神格、伤官格八种,俗称正八格。但有的命书,如《子平真诠》,财格与印格不分偏正,这样便只剩下六格了。每格中,都有若干个局,局数就远多于格数了。只于建禄、阳刃二格,有的书把他划归内格中,有的划归于外格。我的意见,因为建禄、阳刃二格用官煞,所以也划归内格为妥。这样,财印不分偏正,正格仍共有财、官、印、食、伤、煞、禄、刃八格。外格中,有三格十四局。格为从格,化气格,专旺格。从格中有从煞格、从财格、从儿格、从强格;化气格中,有甲己化土、乙庚化金、丙辛化水、丁壬化木、戊癸化火等五小格:专旺格中,有曲直、炎上、润下、从革、稼穑五小格。其它杂格,则多达上百种,实不足取也!
八格结合相神与喜神,大致可分为38局:
1.正官格: 官喜财印格,官喜财生格,正官佩印格,弃官就食格,弃官存财格;
2.财 格: 财旺生官格,财喜食生格,财星配印格,财用食印格,用财喜比格;
3.印 格: 印绶用官格, 印绶喜食格,印绶用煞格,印绶喜比格,弃印就财格,弃食就印格;
4.食神格 :食神生财格,食神制杀格,食神吐秀格,食神喜比格,阳刃抵煞格;
5.七杀格: 杀用食制格,杀印相生格,财滋弱杀格,以劫合杀格,
6.伤官格:伤官生财格,伤官佩印格,伤官驾煞格,伤官喜比格,伤官弃官格:
7.建禄格: 建禄用官格,建禄用煞格,建禄用财格,建禄喜食格:
8.阳刃格: 阳刃用官格,阳刃用煞格,阳刃用财格,阳刃喜食格;
外格中, 专旺、化气、从格,各有5局,共15局。
1.专旺格: 仁寿格,稼穑格,炎上格,润下格,从革格:
2.化气格: 甲已化土格,乙庚化金格,丙辛化水格,丁壬化木格,戊癸化火格:
3.从 格: 从财格,从格,从儿格,从旺格,从强格。
三、正格的取用法
则命学先贤将51.84万种命式,分成了两大类:第一类是月令有用神,而日主又有能力支配此用神的命式,统称为正格或内格:第二类是月令无用神,须要在月令之外另取用神的命式,以及命局某一行或两行太过旺强,其余五行难以立足的命式,统称为杂格或外格。
取用定格有两条总则,是必须要牢牢记住的。
一是:“提纲有用提纲重”。意思是,在八字中有两个以上官杀时,则当以月令的官杀为首选用神。倘若八字没有官杀,则看月令有无财印食伤这四样东西,有则取之为用神,无则于别的干支另选用神。在月令取用神时,除了非取不可的官杀之外,财印食伤这几样东西,取谁不取谁,有四条具体规则:
1、先取透干。即先看月令中的藏干透出何干,就取此透出之干为用神,透财则取财,透印则取印,透食伤则取食伤为用神;
2、多透则取旺强之干。即在月令藏干透出了二干或三干时,就先取月令的本气藏干为用神。若本气藏干不透,则取月令的中气藏干为用神。若本气、中气藏干均不透,则取月令的余气藏干为用神;
3、不透则取本气藏干。即在月令藏干均不透时,就取月令的本气藏干为用神;
二是:“有官先论官,无官方论用”。“有官莫寻格局”;“格格推详,以杀为重”。就是先不论何格,只看八字中有没有官杀,不管是在天干或是在地支,只要一见官杀,就得先看这官杀是否成格。若官杀成格,即以官杀格论命。若官杀不成格,再弃官杀而论别的格局。
三是:变化则取所变之干。月令因会合而改变了其原有的五行属性,则以变化后的五行来取用定格。外格的取用法则,见第十三章《论杂格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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